55位中国用户联名举报苹果: 这是一次关于“选择权”的集体宣言
十月下旬,55位中国消费者把一封举报信递到了监管部门,诉求直截了当:苹果在中国存在“双标”——欧美能享受的支付和分发自由,中国用户却被锁在 App Store 和 IAP 里,长期以高佣金和受限选择为代价买单。
别把这当成又一条热搜,这背后有数字、有法律,也有现实的行业影响。
先说几组关键数据,让问题更直观。
2024 年苹果在中国营收约 646.5 亿美元;同年,中国用户产生的“苹果税”约 64.4 亿美元。
按占比算,在中国每收入 10 美元,就有约 1 美元来自苹果抽成。
对比欧洲(营收 1048 亿美元,苹果税 48 亿美元,占比约 4.6%)和美国(营收 1692.6 亿美元,苹果税 148 亿美元,占比约 8.8%),中国用户承担的负担明显偏高。
这不是抽象指控,而是直接体现在用户钱包里的成本差异。
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异?两点最关键:
一是规则的执行不一致。美国法院和欧盟监管在过去一年里都迫使苹果在本地市场开放第三方支付或放宽抽成,苹果也做了让步(比如欧盟阶段性降低第三方支付佣金)。
二是苹果在中国仍然坚持严格的 App 内付费(IAP)和分发限制,开发者不能在应用内引导用户走更便宜的外部支付途径,这直接锁定了消费路径和价格结构。
这就把责任链拉长到两个群体:普通消费者和开发者。
对消费者来说,无法选择更便宜的支付方式或替代应用商店,意味着长期被动接受更高价格或更少折扣。
对开发者而言,30% 的抽成和受限的引导权,压缩了他们的定价空间和营销自由,不利于产品迭代和服务创新。
举报信的诉求正是:请监管核查这种“限定交易”和“搭售”行为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推动中国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与第三方应用分发准入。
从法律角度看,中国《反垄断法》对“限定交易”“搭售”等行为有明确禁止;在国内类似案件中,也有法院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先例。
因此这封举报不只是情绪化控诉,而是在拿现有法律框架要求公正竞争。
国际上多个司法区对苹果已采取行动——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地的监管和裁决正逐步改变苹果在本地市场的操作空间。
全球监管风向的变化,也为中国监管提供了可参考的案例与判例逻辑。
那么,现实会怎样演变?有三条可能路径值得关注:
1)监管展开调查并推动规则调整,短期内对用户和开发者有利,长期则可能带来更开放的市场与更多创新;
2)监管审慎推进,仅在合规层面做局部修正,苹果在中国或继续保留较高控制度,用户权益改善有限;
3)通过行业协商形成折中方案(比如分层佣金、可选支付通道试点),这既能缓解冲突,也能给监管争取缓冲时间。
对普通读者的实用建议:
如果你经常在 iPhone 上进行数字消费,留意接下来的监管动向与苹果政策变化;出现价格差异或支付限制时,可保留消费凭证并向消费者组织反馈,以便未来形成更具说服力的证据链。
对开发者则建议评估多渠道变现策略的可行性,准备好在政策窗口打开时迅速调整。
这次 55 人的联名并非孤立事件——它体现的是越来越多用户和中小开发者对“被动生态”的不满。
推动规则透明化、让市场参与者有更多选择权,不是反对企业,而是希望市场回到“竞而不霸”的正轨。
监管是否介入、介入到什么程度,会直接决定未来中国移动互联网的竞争格局与用户福利。
你在 iPhone 上遇到过被强制使用苹果支付、或者因为不能跳转外链而被迫多付钱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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